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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5亿教育基金难以收回

作者:maoch日期:2003-11-05来源:

广州:1.5亿教育基金难以收回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经审计发现存在违规操作问题:2001年底在外营运资金17936万元中有15314万元难以收回,其中大部分资金已逾期5年以上,占在外营运资金总额八成以上。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小组讨论中指出,有关部门应立即责成基金会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高达七成奖励费支付教师  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在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广州市200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有关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审计情况的介绍引起了与会的常委及人大代表的注意。据介绍,该会在运筹资金中,在选择投资对象、项目时决策不当,导致部分投资本息至今无法收回。2001年底在外营运资金17936万元(以港币1:1.06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下同),其中有15314万元难以收回,大部分资金已逾期5年以上,占在外营运资金总额的85.3%,占该会总资产的72.5%。按合同利息计算,这部分难以收回的在外营运资金应收未收利息为5722万元,占该会应收利息总额的47.4%。增值支出的结构不合理也是基金会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1992年,该会理事会(扩大)会议明确规定:教育基金增值部分的50%作奖励费,20%作资助费。2001年将奖励费比例调增为65%。一方面,在基金增值支出中用于奖励费支出的比例大,而用于资助费支出的比例较小;另一方面,在奖励费支出中用于教师方面的支出比重明显偏大,用于学生方面的支出比重明显偏小。1997年至2001年,奖励费支出总额2964万元中,用于奖励教师的支出为2087万元,占奖励费的70%,而用于奖励学生的支出比例为20%,其他奖励比例为10%。资助费支出总额1103万元中,用于资助教师的支出为565万元,占总资助的51%,同期用于资助学生的比例为18%,其他资助支出比例为31%。

  账上资金不足发放教师奖  审计中还发现,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被挪用在外营运,不能收回,影响教育工程实施。1995年底,广州举行第三届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向社会各界筹集广州市教育活动中心等十大教育工程的专项基金,共筹得资金7032万元,但该会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对上述工程项目只投入了1560万元。该会把上述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也挪用在外营运。该会为取得高于银行的利息收入,把大部分资金存放在市国投和投入企业,近年由于应收利息基本未能兑现,在1999年和2000年已分别出现当年到账的增值收入不足支付教师终生教育奖的状况,导致了该会为兑现发放教师终生教育奖的承诺,而向市教育局借用财政性资金840万元用于发放教师终生奖。

审计局要求大力追收欠款  10月29日上午,参加大会小组讨论的委员、代表就广州市教育基金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看法。王永平委员认为目前广州专项资金的使用出现很多问题,涉及的金额较大,建议增加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王超莹委员指出,教育基金被挪用情况的出现将影响到广大捐赠者的积极性。建议有关部门立即责成基金会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该基金会每年将有关运营情况向市人大或向社会予以公布,确保专款专用。还有人大代表认为,教育基金增值支出中用于奖励费支出的比例大,而用于资助费支出的比例较小的问题也应该引起关注,奖励老师的比例太高,给人感觉捐钱给基金会只是给老师捐钱。据悉,广州市审计局目前已向该基金会提出整改措施:应对逾期的在外营运资金抓紧办理债权的确认工作,循法律途径加大力度追收;应调整增值支出的结构,支出比例应向资助方面和学生方面倾斜;应抓紧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运筹基金等。(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