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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admin日期:2003-11-28来源: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到目前为止,根据我驻俄使馆统计,有46名中国留学生受伤住院,13名中国留学生失踪。这是一起非常惨痛的事故。为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对防火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的火灾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危害,以及对学校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严重不良影响。要按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我部发出的一系列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有关工作,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二、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三、健全防火安全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违章用电,特别是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问题。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要把解决防火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大对防火安全项目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
校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对耐火等级低的老旧房屋,要加快改造进程。
   请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内所有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 育 部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