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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后勤研究会学生公寓专委会赴华东考察报告

作者:maoch日期:2003-12-08来源:

 

 

 

北京高校后勤研究会学生公寓专委会赴华东考察报告

 



 
  受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市部分高校(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交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石油学院、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同志一行10人,于11月6日至11月14日在华东地区南京、苏州、杭州、上海等地的4所高校(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就该校学生公寓改革的现状、发展方向、运行模式、管理创新及改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参观、考察、交流与探讨。通过到外省考察学习,大家开阔了眼界,对如何正确认识后勤改革、怎样进行后勤改革及如何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搞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和认识。下面将我们考察团全体同志的感受向教委领导作一汇报。


一、关于学生公寓改革现状及运行模式 
    学生公寓的改革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部分,它的改革直接受到学校后勤改革的制约。在我们考察的四所高校中,由于学校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理解、掌握、执行的不一样,使得各校学生公寓的改革有所不同。 
    南京大学是我们考察的第一所学校。该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由后勤集团贷款将学生公寓买下,逐年用学生住宿费还款。按计划,贷款还完后公寓所有权就全部归集团所有了。改革后,原学校的宿管中心改为物业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集团每年以每名住宿生100元下拨管理经费。所拨经费包含保洁、保安、零修等,总体上有些紧张。目前该校物业公司共有员工297人,管理学生近10000人。 
   苏州大学2002年挂牌成立后勤集团。集团成立后,公寓管理经费按物业化管理方式运作,学校按在校内居住学生住宿费15%下拨管理经费及少量维修费用。由于学校对学生公寓经费及公寓基础生活设施投入不足,难以维持宿管中心正常的工资、奖金、保洁、维修等费用,致使中心不得不在原基础上,通过大力压缩临时工编制以减少经费开支,如将原公寓楼值班室三人值班改为二人并承担楼内保洁工作,由于加大了工作量又未增加工资,应聘者不好找,就造成了一些公寓楼由夫妻二人二十四小时承包值班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导致了中心工作人手紧张、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加之目前学校又在计划要求职工入股,将后勤集团“民营化”,使得后勤职工人心浮动等,都对宿管中心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我们感到,尽管苏州大学后勤集团整体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但其学生公寓的工作离规范化要求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的。 
   浙江大学是我们考察的几所大学中执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较好、社会化相对彻底的学校。浙江大学2000年实行后勤改革,原学生宿舍管理处由学校提供500万元资金正式注册成立了“浙江大学新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了在学生公寓管理上自收、自支、自管理,经济上有自主权的独立实体。由于改革后学校在政策上的放开及经费上的支持,“新宇公司”成立后,经营范围除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外接6所高校1所中学学生公寓的托管任务外,还建立了2个旅业公司和一个房地产公司,在企业化运作上显示了强大的经济发展势头。三年多来,“新宇公司”通过自己的实力引进社会资金,新建了学生公寓9万多平方米,改造了旧公寓13万平方米,在学生公寓建设方面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目前该公司所经营管理的学生公寓已达8万学生规模(本校4万多、外校3万多),在全国所有高校中可称为首屈一指的。 
   复旦大学是我们考察的几所学校中唯一一所后勤改革后学生公寓的管理没与学校剥离的学校。该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模式是:由校方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总务处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学生事务办公室”和“后勤保障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公寓的思想教育、党团建设、牵头开展公寓内精神文明建设等;“后勤保障办公室”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提供公寓内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管理等。这种由学校自行管理学生公寓的模式,在学生公寓整体建设和在公寓内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方面是有着突出优势的。

 
二、关于学生公寓的管理模式 
   我们所考察的四所学校中,除苏州大学外均是通过自成立物业公司或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的的物业化管理(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自成立公司,复旦大学引进公司)。以上三所大学共同的特点是: 
1、 以物业化方式进行规范管理 
   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在学生公寓管理上均实行了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在管理过程中,他们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从对学生公寓管理的政策研究、信息分析到建章立制、人员培训,将学校公寓管理的特点与社会上物业公司管理相结合,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特别是经过努力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后,使得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加充分体现了将现代化企业运作方式引进学校管理后显示出的优越性。通过实地参观、考查,这些学校学生公寓中严谨的规章制度、井井有条的管理秩序以及管理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一致认为,不同学校的背景、硬件条件有一定的不可比性,但这些学校在学生公寓管理中体现出来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手段以及高质量的管理水平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2、重视在管理中引进高素质人才 
   只有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没有高素质的人员去实施是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为了确保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在管理过程中取得更佳效果,几所学校都非常重视选聘高素质人才进行管理工作。如:南京大学的公寓管理人员中,除少数几名主要领导是本校正式工外,其余全部通过在社会上公开招聘确定。该校明确规定,凡窗口工作人员都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对受聘者给予了每月上千元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在聘任高素质管理人员工作中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浙江大学“新宇公司”成立以后,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和开发工作。它们以该校强大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为依托,富有生机的企业机制和人性化的管理体制,面向社会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组成了一支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年轻、高效的人才队伍。目前该校的“天宇公司”员工中,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80%(研究生占22%,本科生占38%,大专生占20%)。大量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才对这些学校学生公寓的规范管理、发展建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考察后大家一致认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是这些学校实现高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按照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以不断改善管理人员队伍的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希望上级领导能积极制定一些有关后勤人员引进、引进后给予相应待遇的有利政策,使高校学生公寓管理队伍中人员老化、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得到根本转变。 


三、学生公寓社会化后面临的一些问题 
1、关于学生公寓社会化后的出路问题 
   通过考察大家一致认为,由于各校领导对后勤改革政策的理解、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视程度不一,导致了当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的不平衡和多样性。从目前改革发展的现状看,不少学校对改革后的学生公寓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扶植政策,特别是在学生公寓所收费用、所需经费的分配政策上没有相对统一、科学的标准,这样就导致了一些学校因分配给学生公寓的经费不足以维持应有的开支,对公寓的发展、建设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苏州大学因经费不足大力压缩公寓管理人员,将公寓值班员由三人减为二人,不仅不增加工资还要兼搞公寓卫生,由于愿受聘人不多,只能由夫妻承包开起“夫妻店”的现象就是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此类情况在其它院校也不同程度存在。可想而知,这样的管理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因此我们认为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展开已经三、四年了,要使改革沿正确轨道良性发展,各级领导既要积极引导后勤部门改革创新、开拓市场,建立自己新的发展空间,同时又必须考虑“要让马儿跑,就得给它草”的道理,即:要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切合实际的扶植,为改革者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客观条件。为此,国家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应根据几年来各地高校改革的经验、教训出台一些相对科学、统一的政策并加强对学校执行政策的监督力度,以扭转一些学校由于各行其是、违背改革初衷给改革带来的不良后果。 
2、关于学生公寓内学生的思想工作问题 
   后勤社会化改革前,绝大多数学校的学生公寓归属学生部门。这样的体制下,公寓内行政管理、学生的思想工作是一元化领导,开展学生思想工作的渠道是顺畅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后,由于绝大多数学校的学生公寓与学校在行政上剥离,学生公寓与校学生管理部门在行政上脱离了隶属关系,这样学生公寓内思想工作怎样开展的问题就突出地显现了出来。问题主要体现在: 
(1) 学生公寓与学生管理部门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学生管理部门是否还参与公寓内学生工作的管理? 
(2)如果学生管理部门参与公寓内学生工作的话,如何参与? 
(3) 如果学校认为公寓内的学生工作应由公寓管理部门自己管理,应给予其什么样的政策以保证工作渠道畅通。 
   关于以上问题,我们所考察的几所学校的现状是这样的:南京大学成立公司后实行严格的物业化管理,学生工作主要由公司做,但他们感觉工作工作起来不如过去学生处管理时顺畅,对怎样做好学生工作的问题感到困惑。 
   浙江大学在学生工作方面给予了该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新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政策:根据学生住宿人数,按一定比例给公司配备学生工作人员编制并下发人头费,由公司按编制自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公司内工作人员可有资格在学校思政系列评聘职称;公司可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分的建议权(一般只要上报学校就批);学生在公寓中的表现在其综合测评中占一定比例。 
   复旦大学由于学生管理部门没从学校剥离出来,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公寓学生管理的旧模式,即: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与学生工作部门共同成立“管委会”,全面管理公寓内的行政、学生工作等事务。它们们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学生管理部门与后勤管理部门溶为一体,共同对公寓全面工作负责,工作中根据部门工作性质有分工有合作(如学生部门管学生事务,总务部门管后勤),这样的模式对于开展学生公寓中的学生工作应该说是再理想不过的了。 
   关于学生公寓内的学生工作如何开展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既然教委在改革初要求各校成立由各部门联合成立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又确定了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为常设管理机构,那么只要督促学校不要将“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形同虚设,切实按其章程开展工作,使其切实起到各部门齐抓共管公寓内学生工作的核心作用,积极督促学校相关部门支持学生公寓的工作,并以“管委会”的名义赋予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有的权利,使其有学校做后盾,放开大胆地开展工作,这样公寓内学生工作难开展的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缓解。 



                 北京高校后勤研究会学生公寓专委会
                                                  赴华东考察团全体人员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