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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下发加强对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maoch日期:2004-03-04来源:

北京市教委下发加强对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办〔2004〕1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市教委直属单位:
  新学期开学后,一些学校相继举办招生、毕业生招聘、发榜、文体比赛等活动。从情况反映看,其中一些活动时间相对集中、现场人员多、场地狭小、车辆流量大、现场各类人员混杂拥挤,缺乏必要的安保措施,安保力量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极易引发治安、交通、火灾事故。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引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学校要在近期尽量减少组织大型活动,对于未进行充分准备,或受场地、环境限制,不具备举办条件的大型活动,要坚决停办,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二、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安全第一”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
  三、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大型活动要严格活动审批程序,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在制定活动的各项方案时要主动征求所在地区公安、卫生部门的意见,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四、各单位、各学校在组织招生、招聘、发榜等活动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便利条件,采取网上服务,电话查询等方法,对于确实不能通过电话和网络的可以采取分地区、分时间、分专场的方法,避免人员大量集中。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