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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admin日期:2004-07-09来源: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最近,一些地方多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6月23日,辽宁朝阳市3名初中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洪水冲走,2人死亡、1人受伤;6月16日辽宁沈阳市,一名小学生爬墙进军用弹药库寻找失落足球时不慎触电身亡;6月15日,辽宁沈阳市一名6岁幼童落入水塘溺水死亡;6月9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某水库远足活动,返校途中8名学生落伍,继续在水库游玩,其中1名高一学生落水,其他3名同学去抢救时也落入水中,最终造成4名学生溺水身亡;5月11日,山西晋城市发生一起因学生早到进不了教室,到教室旁边的舞台上避雨,恰好舞台房顶部分塌陷,造成1死13伤的事故; 5月13日,长安大学教工食堂个体承包户油锅加热过久引起油锅着火,引燃木结构食堂着火,造成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多平方米,造成一人轻微烫伤。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漏洞和薄弱之处,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还有死角。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好假前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好中、小学生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在放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假期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四、各学校组织参观旅游时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组织学生外出,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要结伴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特别是不得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假日期间,必须确保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