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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

作者:admin日期:2005-02-28来源:

教育部召开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2月22日在京召开了部分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17所民办高校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吴启迪到会并讲话。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明确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路,达到了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推动工作的目的。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拓宽了人才培养渠道,适应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并对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有228所,比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时增加了95所,增长了71.4%;在校生71.1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39.1万人,增长了122.2%。为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教育部将新批准设置一批民办本科高校,这是鼓励、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新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

  吴启迪在充分肯定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方面所作贡献的同时,指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民办的各种办学层次、类型的学校都应有一定的比例。这次一批民办本科高校的设立,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是往前迈出了一大步。民办高等教育应该始终坚持公益性的办学方向。

  张保庆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大有可为,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后,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继续发展。根据我国的国情,要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单靠公办高等学校是远远不够的。今后高等教育的增量部分将主要靠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政府对此寄予很大希望。教育部将坚决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为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一句话,只要诚心诚意地举办民办高等学校,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就一定会诚心诚意地予以支持。

  张保庆强调,各民办高等学校要自觉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自律,从严管理,杜绝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力戒浮躁虚夸的不良言行。民办高校一定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动摇,认真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关注高等教育资源供求关系的变化。要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上下大力气,要准确定位,努力办出特色,以办学的实际效果与水平,赢得学生、家长的信任,在社会树立良好的声誉。

  张保庆希望参加此次座谈会的17所民办高等学校,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集中精力、全心全意地做好育人工作。办学规模不能贪大,学科设置不能贪全,要继续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鲜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张保庆最后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尚处于初创阶段,创造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其间,肯定还会发生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只要及时沟通,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就一定会把事情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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