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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全面清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

作者:admin日期:2005-04-18来源:

浙江将全面清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04]40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精神,日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分为自查、初审、复审、总结四个阶段。
  这次清理范围是已备案的或已进入备案程序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标准。清理内容是通过对企业产品标准与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一致性程度及技术水平、内容结构等进行综合评定分析,作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决定。
  通知要求,对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相矛盾或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取消备案;对指标设置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不一致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对这些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做出书面评估报告,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并责令整改,确保其企业标准能正确地反映产品特征、特性指标的要求。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