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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分制中职校可按学分收学费

作者:admin日期:2005-04-18来源:

上海:学分制中职校可按学分收学费
 
 

 
  今后,实施学分制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按学分收费将有标准可循,完成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超过按学年收取的学费总额。近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标准正式公布,其中明确对学分收费规定了上限。
  目前上海市共有30余所中职院校允许实施学分制教育,但一直以来都没有相关文件对收费标准作出规定。而近日出台的这一收费通知不仅明确了这些学校可按照学分收取学费,而且也在具体收费标准上进行了规范。
  根据通知,上述学校在按学分收取学费时,完成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超过按学年收取的学费总额。学年学费总额普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按(沪价行[1997]173号、沪财综[1997]4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按(沪价费[2002]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在学费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学分收费标准可由学校根据专业性质、课程性质、教学成本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此外,通知还规定,重修课程以及辅修专业课程按学分收取的学费均不超过该课程的原收费标准。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