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高职高专水平评估
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推动全区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自治区决定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到2009年,自治区将完成首轮评估。
据了解,自治区按照“优秀标准不变,体现民族教育特点,适当调整良好、合格标准”的原则,制定了新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自治区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