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动态

韶关学院加强校园商业服务综合管理

作者:admin日期:2005-04-28来源:

韶关学院加强校园商业服务综合管理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商业网点良好的经营环境,物业管理中心与学院保卫处联合对穿梭在校园各处的废品回收流动点、摆放在校园超市附近的裁缝、补鞋等流动摊档进行重新登记、实行统一注册管理。
    为达到整治目的,物业中心和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花了2天时间对校园内的流动摊点进行了全面普查,发现一个登记一个,发现一处注明一处,并要求上述流动摊点经营者限期到物业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入校经营注册手续,以领取物业中心、保卫处两个部门联合盖章发放的许可证为凭证进入学院经营,许可证须随身携带,随时备查,原则上每学期核发一次。
    同时,为保障师生员工休息时间不受干扰,物业中心于4月初以正式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学院各商业网点在“每天6:30前、12:30—14:30、21:30以后”三个时间段内禁止播放音乐或大声喧哗。

 


本网通讯员     韶关学院    刘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