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甘亚雯 李沂江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纤维检验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絮棉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 “黑心棉”、“垃圾棉”等掺杂使假的质量违法行为》 的要求, 我所加强了对絮棉制品特别是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了“黑心棉”、“垃圾棉” 流入校园。
一、 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针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特点,我所与市教委加强横向联合, 共同对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投标进行规范治理,促进公平竞争,为招标单位把好质量关; 吸取兄弟省市的管理经验,定期召开天津市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会议,及时宣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管理办法等,使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国家相关的政策要求. 法律规定和质量标准, 提高了生产、使用两方面的质量意识;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严厉打击,有效保障了絮用纤维制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严格审核,服务企业,帮促企业提高水平
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集团规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和 《天津市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要求, 我所严格把握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审核认定条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坚持对絮用
纤维制品生产. 加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每年认证审核和复查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达 30多家。为从根本上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审核人员针对企业实际情况逐一对其提出质量保证条件和规范要求, 并现场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 基本改变了天津市部分絮用纤维制品企业落后的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2003 年至2004年有10家生产企业扩大了规模, 逐步走上规模化、标准化的健康发展道路。
三、执行标准,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GB18383----2001《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颁布以后,我们立即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贯彻到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为了确保企业成批交货的产品质量" 从 2003年起我所坚持实行对成批交货产品进行验收检验。2003年批量验收学 生 公 寓 床 上 用 品64万 多 套 ,2004 年批量验收达6 万多套,有效地防止了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促进了天津市学生床上用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加强质量检验服务的同时, 我所强化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学校严把质量关,深入企业严把质量关。规范了天津市院校的集团购买行为, 规范了生产. 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打击了各种质量违法行为,有效地防止了“黑心棉”、“垃圾棉”流入校园,保证了我市絮用纤维制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经过几年的规范治理,进入我市高等院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对于保护广大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