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试行)
项目 |
项目分值 |
项 目 内 容 |
条款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估方法 |
条 |
24 |
1、学生公寓的生均居住面积,本专科生应不少于3平方米,硕士生应不少于5平方米,博士生应不少于8平方米。每室定员本科生4-6人,硕士生2-3人,博士生1-2人。 |
5 |
本专科生每少半米、研究生每少 |
现场查看 |
2、男女生必须分楼或分区居住,如无法分楼居住,需设隔断分段管 |
5 |
男女生未分楼居住,或无法分楼居住,而未设 | |||
3、楼内地面标准为水磨石以上。厕所、盥洗间墙面瓷砖到顶。 |
3 |
每处一项不合格扣1分。 | |||
4、床、桌、椅、衣柜、书架等设施配置齐全完好。人均至少一个 |
2 |
每处一项不合格扣1分。 | |||
5、公寓区内有洗衣设施;有晾晒衣物的场所;有自行车存放处; |
4 |
每缺一项扣1分。 | |||
6、公寓楼内设有值班室和会客室。 |
3 |
每缺一项扣1.5分。 | |||
7、公寓楼或公寓区设有多功能娱乐场所(校外学生公寓还应设餐饮、商业等服务场所)。 |
2 |
每10人不足 | |||
机 |
12 |
1、有公寓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会一次。 |
3 |
未建者扣3分,建而无会者扣2分。 |
查阅会议记录人员名册,并召开学生座谈会 |
2、校内学生公寓中心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较高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
3 |
没有大专以上学历扣2分,其他不合格扣1分。 | |||
3、 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住宿学生数的1.2%,经岗前培训合格,具备较高文化素质。 |
2 |
每少0.2%扣1分。未经岗前培训的扣1分。 | |||
4、 有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自律组织,并能有效地参与、监督公寓管理工作,反映学生意见。并有活动记录。 |
2 |
未组建扣2分,建而无活动者扣1分。 | |||
5、 随学生入住公寓的政治辅导员不少于学生人数的千分之二。 |
2 |
未派住扣2分,少于千分之二扣1分。 | |||
制 |
17 |
1、 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公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本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文明行为规则;公寓设施设备管理维修制度规范;水电、安全、环卫等日常工作管理规范;综合管理的职责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学生入住签约制度;住宿学生意见收集和反馈制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管理人员的规范和考核奖惩办法等。主要制度上墙。 |
4 |
制度层次不清晰扣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每缺一类扣0.5分。主要制度未上墙扣1分。 |
查阅制度查资料并质询管理服务人员和学生 |
2、 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熟知本岗位职责要求及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
3 |
对管理人员质询并评分,以分数80%为基线,每低5%扣1分。 | |||
3、 执行制度记录资料齐全。 |
2 |
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 |||
4、学生入住前与公寓管理方签署住宿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学生熟知公寓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自觉遵守执行。 |
2 |
没有住宿协议扣1分。学生答题及格率90%为基线,每低5 %扣1分。 | |||
5、公寓管理实行成本核算。 |
2 |
未实行成本核算扣2分。 | |||
6、家具、卧具等设施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质量要符合标准。 |
2 |
未实行扣2分。 | |||
7、有经常收集学生意见的公开渠道并定期反馈。 |
2 |
没有公开渠道的扣1分,不定期反馈的扣1分。 | |||
卫 |
13 |
1、 楼周围环境绿化养护良好、清洁无杂物。 |
2 |
养护不好扣1分,发现一处杂物扣1分。 |
现场查看 |
2、 楼道、楼梯地面清洁无痰迹;墙面整洁、无蛛网; |
2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 厕所、盥洗间清洁无异味。 |
2 |
发现一处扣1分。 | |||
4、 室内地面、墙面、床面、台面整洁,门、窗、纱窗洁净完好。 |
3 |
室内“四面”一处不合格扣1分,门窗玻璃、纱窗不净扣1分, | |||
5、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采光良好。 |
2 |
通风采光不好扣1分。 | |||
6、 无蚊蝇、蟑螂、鼠害。 |
2 |
发现一只蚊蝇扣0.5分,发现一只蟑螂或老鼠扣1分。 | |||
维 |
11 |
1、 报修手续简便;水电零修15分钟到位;门窗家具零修不过天;土建零修不过周。 |
3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实地检查、查阅台账 |
2、 室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及家具无残损。 |
2 |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
3、 公寓楼外立面要定期粉刷,与周围环境和谐。 |
2 |
外观残破扣1分,与周围环境不和谐扣1分。 | |||
4、 厕所、盥洗间地面无积水,地漏封盖齐全。有规整醒目的节能警示牌,自来水终端设备无跑冒滴漏。 |
2 |
地面有积水扣1分,每少一个地漏封盖扣0.5分。无警示牌扣1分,发现一处跑冒滴漏扣1分。 | |||
5、水电实行限额使用管理办法。 |
2 |
没有限额使用办法扣2分,用水超标扣1分。 | |||
安 |
14 |
1、 公寓内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公寓的设计、建筑和装修工程经消防部门审验合格。 |
3 |
无消防设施器材扣2分;设施器材不足或过期扣1.5分;有而不会用扣1分;安全通道不畅通扣1分;各楼层无应急灯或有灯不能亮扣1分;安全通道无标志扣1分、标志不明显扣0.5分。近三年竣工学生公寓的设计、建筑和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验,或审验不合格扣3分。 |
查阅值班记录询问保卫部门并召开管理人员及学生座谈会 |
2、 管理服务人员及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每年一次以上,定期进行消防及安全培训及宣传;管理服务人员及学生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有关报警报案的电话号码。 |
2 |
一项不合格扣1分。 | |||
3、 一年内无火情、火灾发生,无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记录。 |
2 |
一年内有火情火灾扣2分。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1分。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 | |||
4、 公寓楼门卫24小时值班,值班记录齐全完整。有会客登记。无留宿非本室人员现象。 |
3 |
无值班人员扣2分,值班24小时有间断者扣0.5分,值班记录不齐全扣0.5分。无会客登记扣0.5分。有留宿非本室人员现象,发现一次扣0.5分。 | |||
5、 公寓楼前无摆摊及入楼推销现象。 |
2 |
公寓区内有无照经商的扣2分。有商贩摆摊或入楼推销发现一次扣1分。 | |||
6、 各楼均需设立服务台或类似地点,并提供便民服务项目。 |
2 |
未设立扣1分,便民服务少于五项扣1分。 | |||
文 |
9 |
1、 公寓的门厅、楼道、走廊布置美观大方,突出文化氛围和育人功能。 |
2 |
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
实地检查并询问学生 |
2、公寓楼内设有专用公告栏、学生文化宣传栏、橱窗等,并经常更新内容。 |
2 |
未设扣2分,两个月以上没有更换扣1分。 | |||
3、经常开展公寓文化、艺术、宣传等活动。 |
3 |
一年少于四次扣2分。 | |||
4、室内布置要整洁、健康、温馨、高雅。 |
2 |
据情况酌情扣分。 |
说明:1、申报范围包括校内、校外已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公寓。
2、验收评估以单体的学生公寓(楼)为单位,不以整个学校的全部学生公寓区为单位。
3、总分合计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4、黑体字条款属一票否决性质,一条不合格即不具备参评资格。
5、按评分标准,扣分只限于扣光本条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