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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品房维修基金有了具体使用方法

作者:admin日期:2005-07-20来源:

天津:商品房维修基金有了具体使用方法


          
  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天津市制订并出台《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办法》。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自颁布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来,全市累计归集、追缴维修基金18.7亿元。随着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整栋或全体业主,在维修基金发生使用时,费用分摊、确认等问题容易产生纠纷。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中并未明确物业维修基金具体使用程序。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维修基金,解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及更新改造等问题日益突出。此次《维修基金使用办法》的出台正是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的一套保证维修基金安全使用的可操作性办法。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