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水电报批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使用水电的安全管理,规范水电使用审批手续,防止因设计、施工、选材不符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中南大学水电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南大学各校区内的一切供水供电设施均属学校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不得擅自安装或改装用电线路及改变用电性质,不得擅自在水管管网、水栓及消防栓上随意开梯、接支管、装龙头。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施工主管单位必须在开工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到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办理安全用水用电审批手续;未办好审批手续的不得私自使用水电。
第四条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的安全用水用电审批一般程序为:
1.到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领取用水用电审批申报表;
2.准备好申请用水用电的相关资料:
(1)填写用水用电审批申报表;
(2)施工合同书(复印件);
(3)工程图纸、电气线路平面图、布线图;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电工进网作业证(复印件)。
3.报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审批。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经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审批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如有变动需先向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再进行施工。
第六条工程施工结束后,工程主管部门向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未经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批准擅自使用水电的,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工程竣工后未缴清水电费的,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追收水电费并加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停止其水电供应。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水电管理领导小组解释。
据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