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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科技大学水电改革方案(试行)

作者:admin日期:2005-08-29来源:

鞍山科技大学水电改革方案(试行)

 

我校水电管理工作在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坚持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及硬件设施建设投入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近两年来,由于学校规模扩大,新校园建设和用于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各种设备的增加带来水电总量需求加大,学校在水电管理上存在着许多不可估算和不确定因素,原来的水电费目标管理办法已经不再适应水电管理的实际。随着新一轮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工作,减少模糊因素,减轻学校负担,使水电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效能最大化,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经反复调查研究、讨论,特制订《鞍山科技大学水电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校水电管理改革是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电管理改革要有利于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利于节约水电能源、杜绝浪费,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后勤改革的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目的

通过改革,使我校水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减少和杜绝水电浪费现象,节约经费,探索出一条适合我校水电管理改革的新路子,使我校水电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循环,达到全员管理和全员节能的目的,进而推动学校整体建设与发展。

三、改革的具体措施

1、学校水电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统筹领导下进行。

2、后勤管理处负责对鞍山市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的结算及一切业务往来。

3、学校的水电设备及相关资产委托物业中心保管和使用,物业中心负责全校水电的运行保障、保养、维护、检测和节能工作,确保学校水电的正常运行。

4、出台《鞍山科技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制定水电运行保障及服务标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学校完善各教学、科研、机关办公单位的水电计量设施,校园内经营服务实体和其他独立核算单位的水电计量设施按学校要求自行完善。

6、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各教学、科研、机关办公单位水电指标的核定与发放,用水、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额包干。

7、教学、科研、机关及物业管理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水电及节能管理,建立水电数据卡,并且对每月的抄表数据进行监督签字认可。超指标用水电部分从本单位办公经费中支付,属物业中心管理的超指标用水电部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水电及节能的管理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依据。

8、物业中心负责我校中心变电所、配电室设备及一、二级表到用户的水电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经营服务实体及独立核算单位维修费自理。

9、物业中心要加强对学校水泵房、变电所到用户间的管线、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管理,不允许私接用水用电设施及工程用电,保证水一级表和各二级表间的线损、漏损不超过5%;电一级表和各二级表间的线损、漏损不超过8%

10、物业中心负责每月对各二级水电表的抄表、核对、汇总工作,并上报后勤管理处。

11、物业中心负责每月对校园内各商业网点、经营服务实体、独立核算单位和工程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按鞍山市对我校水电收费的平均标准加价5%收取水电费,上交后勤管理处进学校水电费指标帐。

12、校园公共设施和环境建设用水用电由后勤管理处对物业中心核定指标,限额使用。

13、根据年度水电管理工作绩效,后勤管理处实行奖惩制度。

14、本《方案》的理论测算在实际运行期间如有较大差异协商调整。

15、遇政府水电价格调整,我校的水电收费价格也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