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商贸管理专业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高校)商贸管理专业部(以下简称”商专部”)是由(中国高校)商贸企业(或准企业)依法自愿组成的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为商贸企业提供行业指导和服务的社会团体,是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和商业行业管理主管部门及中国商业零售企业协会联系沟通商贸企业和商贸企业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下设的专业部,并接受其领导。
第二条本专业部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的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为商贸企业行业管理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加强商贸企业行业的管理,及时反映广大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专业部的任务是:
(一)、宣传国家和政府关于零售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政
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情况、建议和要求,在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
之间发挥桥梁作用;
(二)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
利益,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三)了解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单位经验,探索、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开展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国际同行的联系与合作,开展行业内外的横向联系和交流;
(五)代表商贸企业管理行业接待国内外组团来访考察,接受邀
请参加国际及跨地区的行业会议;
(六)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商业与零售企业的各类信息,为行业
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通过多种形式为行业培训商贸企业管理人才。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专业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高校实施商业零售运作的商贸企业或相关单位,承认本专业部章程,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专业部,成为团体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二)凡对商贸企业管理有相当研究和造诣的个人,承认本专业部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专业部,成为个人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个人会
员数不超过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六条团体或个人申请加入本会均须履行以下手续:填写入会登记表,经本专业部工作会议审议批准,发给会员证书即成为本会正式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专业部工作的建议、监督和批评权;
(三)参加专业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获得专业部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信息服务。
第八条本会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专业部的章程;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决议,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专业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向本专业部提供本单位在改革与发展、商贸管理服务、企业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退会
(一)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二)会员两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违反章程,损害本专业部利益,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常委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其会籍。
(四)会员退会或被开除会籍,专业部将收回其会员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专业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本专业部的组织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出席会员数超过应到会员数的2/3方为有效,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须经与会代表总数的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员工作交流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工作条例;
(二)选举和罢免专业部常委;
(三)听取、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直至决定本会的终止;
(五)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十四条 常委会
常委会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专业部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常委委员等人组成。副秘书长列席常委会。
(一)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出席工作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的2/3方为有效,常委会决议须经出席工作会议的常委总数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常委会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常委会职权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决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
(四)批准吸收会员和开除会员会籍;
(五)制定工作计划,领导本专业部的各项工作:
(六)决定聘请专业部的名誉主任和顾问人选;
(七)《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一)主任为本专业部的法定代表入:
(二)主任职务空缺,应在三个月内替补,副主任、秘书长空缺,也应及时增补;
(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含名誉职务)任期四年,任期不超过两届。如因职务变动应由本会员单位接任职务的同志顶职。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企业、团体、个人资助;
(四)本专业部开展业务咨询、各种有偿服务和兴办相关产业的收人;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经费由办公室管理,定期向工作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经费开支
(一)举办活动、会议等;
(二)编印资料、出版书刊,购买书籍资料;
(三)购置日常办公用品:
(四)其他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会终止
(一)本会决定自动终止,常委会必须提前一个月将会议议题书面告知全体会员单位,决定本会自动终止的议案必须经出席会员大会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二)本会终止后,必须按照终止决议的规定,做好财产清算、审计和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并将清算结果、审计报告和善后工作的情况,书面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
(三)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专业部《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
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核准后生效实施。其解释权属“商专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共同提
出议案方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核准。
第二十三条本届(中国高校)商贸管理专业部地址设在上海
教育超市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