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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日期:2005-08-01来源:

 

教 育 部 文 件

教发[2005]19号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现就教育系统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现阶段土地基本国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以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加强素质教育和满足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做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二、在校园规划方面,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为重要指导原则编制、修订校园总体规划,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强化节约、集约、合理使用校园土地,避免兴建大面积人工湖泊、广场与景观带,安排合理的容积率与绿化率。严禁将校园土地用于或变相用于商业开发。推进基础设施地下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倡导校园水资源循环使用,推动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同时避免、减少污染废弃物的排放。

    三、在学校校园建设方面,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建设要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

校园建筑设计要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降低能耗。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使用力度,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校园建筑节水。减少木材使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实施节能新工艺、新技术。

    四、各级各类学校日常工作要厉行节约,要加强对水、电、煤、气和教室、实验室等资源的使用管理,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率。要及时处理制止跑、冒、滴、漏现象,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树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正气,在加强日常管理中出效益。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宣传活动力度,围绕2005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通过教育战线的大力宣传,使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知道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在中小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中小学校的课程教材相关内容中要渗透该主题教育,特别是德育课教材中要加入勤俭节约的教育内容。

六、有关高校要遵照国务院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高校综合优势,组织多学科力量,加强资源节约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有条件的高校要围绕国务院文件中的重点领域,强化科研队伍的融合和协作,开展综合性的科学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解决制约资源节约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好支持节约资源科技进步的工作。

请各地和部各直属高校将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措施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