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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必须加强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作者:admin日期:2005-08-19来源:

 

卫生部:必须加强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8月18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游泳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瞒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单位,要依法依纪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7月底至8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都市华庭游泳馆发生儿童游泳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事件。经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对游泳馆取样检测,该游泳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严重超标。目前该游泳场馆已依法关闭,进一步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部今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05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特别是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监督检测卫生指标严重超标的公共场所要立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各地要加强卫生监管方面的信息交流,重大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卫生部。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