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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率先试点 确保贫困生看得起病

作者:admin日期:2005-09-07来源:

 

湖北高校率先试点 确保贫困生看得起病

  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省属高校将对今年秋季入学的贫困新生实行医疗保障试点,在全国率先为贫困生集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据悉,首批受益学生将达到2.1万人。
  从今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教育厅将按照各省属高校招生人数20%的比例,从教育经费中按生均每年40元的标准,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由学校集中为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湖北省教育厅指出,对于今秋入学的贫困生,实行门诊由学校负责,住院治疗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重大疾病依靠以校为单位统筹的医疗救助体系。贫困生个人承担门诊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5%,患病贫困生学年累计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通知》要求,各省属试点高校要制定贫困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受助贫困家庭学生的确定,不同类型的诊疗标准,个人承担的比例等,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有利于患病贫困生及时检查、治疗、转诊、支付诊费的便捷通道,要确保患病的贫困生“看得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