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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公立医院若严重乱收费 院长一律先免职

作者:admin日期:2006-04-30来源:

 

 

卫生部等:公立医院若严重乱收费 院长一律先免职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卫生行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医院的办院宗旨发生严重偏差,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维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报要求,必须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办法。要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院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特别是医疗服务收费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通报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结构,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医院院长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一岗双责”观念,一手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手抓好医德医风和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利用哈医大二院典型案件,深入进行警示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明是非、知荣辱,扬正气、刹歪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