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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调查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医务公开的情况

作者:admin日期:2006-05-10来源:

 

卫生部调查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医务公开的情况

 

       近日,卫生部印发通知,对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医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调查。

      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关于公示医疗服务信息的规定、制度;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公示的主要内容,如医疗服务质量、数量,平均住院日,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平均床日费用等;公示的方式,如网络、公示栏、电子屏幕等,以及更新周期等。

      2、已执行的医疗机构医务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措施、形式等情况。

      3、卫生行政部门对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医疗机构医务公开的有关建议,以及开展公开、公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医疗机构医务公开,是促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治本措施,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进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部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有关院务公开的规定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