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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admin日期:2006-06-01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同学们在公寓内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保护学生自身财物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每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作到会议有记录、工作有安排、落实有检查。建立安全档案和紧急遇险实施方案。
    2.严格学生公寓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寓内。
    3.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住宿协议。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留宿的,需持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生公寓登记备案。
    4.学生应注意防盗,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及贵重物品。一旦丢失财物或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本中心办公室或保卫部门汇报。
    5.学生应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床围,严禁私拉电线、网线,严禁拥有或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器、电吹风、电热杯、热得快、大型收录机等违规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等,严禁燃点蜡烛。
    6.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在楼道、楼门等安全通道处停放自行车堆或堆放杂物。
    7.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正确使用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发生紧急状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进行疏散。
    8.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在窗口、楼梯等危险地段拥挤、打闹,严禁到宿舍楼顶等高危区域。
    9.严禁在宿舍内起哄、严禁向窗外泼水及投掷酒瓶等各种杂物。
    10.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11、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非法集会,进行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