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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现乙脑病例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作者:admin日期:2006-06-28来源:

 

卫生部:发现乙脑病例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27日,卫生部公布《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方案要求,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城市必须在12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夏秋季为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病高峰季节,我国是乙脑高流行区,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大范围接种乙脑疫苗,乙脑发病率明显下降,近年来维持在较低的发病水平,但局部地区时有暴发或流行。《方案》指出,如发现在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对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开展个案调查,6个月后要进行病例随访调查。当出现乙脑暴发疫情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及时(12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蚊虫叮咬季节,乙脑流行地区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工作,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乙脑病例的主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