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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4部门要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作者:admin日期:2006-08-23来源:

 

卫生部等4部门要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中暑,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强调,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也要积极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高温季节劳动用工实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