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刘志峰:建立规范诚信和谐的物业管理市场
近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会上强调,物业管理是随着我国房屋管理市场化进程,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逐渐兴起的重要行业,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依规,诚信守诺,改善行业形象;要深化改革,自强自律,提高服务水平,最终建立规范、诚信、和谐的物业管理市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刘志峰说,物业管理是随着我国房屋管理市场化进程,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逐渐兴起的重要行业。几年来,物业管理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约3万家,从业人员突破300万人,年经营总收入超过800亿元,城镇物业管理覆盖率接近50%。总体看,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新兴行业,在扩大就业和居民消费、维护房屋使用安全、改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刘志峰强调,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他说,当前,部分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不规范、业主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物业管理双方合同意识淡薄等问题仍然突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较多,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影响行业信誉和健康发展。最近,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就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成立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物业管理市场的专项整治,纳入有关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按照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全面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为重点,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物业管理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秩序。要加快制定完善有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承接验收制度;完善物业管理不同等级服务标准及其收费指导标准;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及时解决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损害业主权益等问题,努力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刘志峰强调,要依法依规,诚信守诺,改善行业形象。他说,物业管理的行业特征,决定了物业管理企业既有一般服务性企业的特点,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树立更强的服务意识,物业管理行业必须树立更好的行业形象。当前,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发生,行业形象建设严重滞后于行业特征和行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和维护良好的行业形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关键是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积极行动起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规范服务、诚信守诺,积极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严禁损害业主权益的各类行为。要讲诚信、守承诺、树立服务意识。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坚决杜绝少服务、多收费,收费不透明甚至乱收费的现象。要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以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规范服务为核心的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
刘志峰强调,要深化改革,自强自律,提高服务水平。他说,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是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组织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新一届理事会要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服务宗旨,强化自律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规范、诚信、和谐的物业管理市场,更好地发挥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近期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二是加强对会员的监督;三是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四是当好政府与会员的桥梁;五是抓好行风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作了题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共同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回顾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分析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进步,以及面对的主要问题,并对新时期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和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构想。
大会审议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协会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刘志峰为名誉会长,谢家瑾为会长,徐俊达等为副会长。
据介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首届理事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坚决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推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