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校贫困生每月猪肉补助7元
从2007年8月至12月,河北省将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增加补助资金;2007年9月至12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适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下发《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一系列解决办法。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从2007年8月至12月,河北省将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增加补助资金。
教育部门要配合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大中专院校饮食物资定点直销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补助期限为2007年9月至12月,普通本专科学校补助面为22%,中等专业学校补助面为90%。
“各级各有关部门还可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措施,分类施保,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付志方强调,临时补贴、补助资金必须在8月31日前和秋季开学时发放到低保对象和困难学生手中。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