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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劳动用工管理交流研讨会召开

作者:admin日期:2007-09-27来源:

高校劳动用工管理交流研讨会召开

   2007年9月23日,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后勤系统的250余名代表齐聚江西南昌,共同探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对策。9月23日上午,开幕式上,江西省高校后勤研究会理事长、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王华林首先代表江西高校致辞。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后勤改革处朱宝铜处长做了重要讲话,他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对高校后勤服务实体运行带来的压力和影响,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些指示精神和措施,特别是近期物价上涨、新税收政策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给高校后勤服务成本带来的影响及中央和各地区政府以及一些学校采取的应对措施。开幕式由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秘书长胡征宇主持,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学会秘书处近期的主要工作,他指出,后勤分会遵照教育部的指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针对高校后勤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近期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实施给高校后勤的发展带来的一些新问题,积极主动地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活动,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将高校后勤的实际困难、问题和建议反映到教育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本次会议就是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对高校后勤劳动用工依法规范管理的要求及高校后勤劳动运行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会议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郑淑娜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条文进行解读和答疑;邀请江西省南昌市劳动仲裁局朱刚处长围绕劳动纠纷和劳动违法的案例进行了讲解和疑难问题解答;邀请了教育部高校后勤改革课题组专家皮光纯同志就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服务成本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影响及对策措施进行了讲解。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研讨,与会代表研讨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新《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处理途径、后勤新人老人同工同酬问题。新法实施对后勤服务管理成本的影响及后勤实体与学校成本核算与责任承担问题。
与会代表形成如下几条主要共识:
   1、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疑对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起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法律的健全,各方面将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高校后勤的改革如果停滞不前,体制机制不能逐步转换和完善,高校后勤的服务管理将会遇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和压力。
   2、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目前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的运行确实普遍带来很大困难,主要表现在新人老人同工同酬同福利,后勤成本的大幅度上涨,后勤实体难以承受,但是如果不改变过去的做法,不按法律要求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将会承受巨大的法律风险。
   3、希望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文件,针对高校后勤实体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给后勤服务实体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因此带来的成本上涨及后勤与学校的责任划分、成本分担出台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