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五大措施完善公积金管理
为促使我省公积金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日前,陕西省建设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针对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五大整改措施。
具体为:近期内省建设厅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会同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明确分工,把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落到实处。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党政机关公积金覆盖率要达到100%,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督促个体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挤占、挪用公积金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对尚未收回的且已形成风险的公积金项目贷款,加大清收力度,制定还款措施,限期追回资金。
进一步建立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年度公积金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坚持每年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积极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引进担保竞争机制,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降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抵押、评估、公证、保险费用,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完善公积金贷款办法,努力做到应贷尽贷,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使职工确实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实惠。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