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
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山东省启动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工作,本次清理工作,山东省对债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山东省规定,因建设教职工住宅、拖欠老师工资补贴等形成的债务不在清理之列。
据介绍,日前,山东省发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主要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各地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形成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没有承担农村义务教育任务的成人教育、职业技术学校等不属于清理范围。县、市、区政府要对各乡镇、村和农村中小学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逐校、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原始单据,严格审计,剔除不实债务。
山东省规定,全省各乡镇、村和学校需将审计后的债务在对应的乡镇、村和学校等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异议的债务,牵头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查核实;对审计后没有异议的债务,要进行锁定。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