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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召开新《条例》培训会

作者:admin日期:2009-01-09来源:

天津市南开区召开新《条例》培训会


  为进一步普及新修订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条例》精神,11月26日上午,南开区物业办在区政府会议厅组织该区街道系统召开了新《条例》培训会。该区12个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居民科长及居委会主任,以及社区办、政府热线办等部门相关人员共计2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培训会由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房管局党委副书记张家辰主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副处长张学军为到会人员进行了辅导讲座。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文清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张学军副处长对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的重要性、街道办事处应履行的十项监管职责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采取列举实例的方法,阐明了新《条例》的修订内容对解决物业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的重大意义,使参会人员受益非浅。
  马文清主任对街道系统贯彻执行新《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二要认真学习新《条例》精神,掌握政策规定;三要明确街道系统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专置人员,狠抓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四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成员、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楼门代表及社区党员、居民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法规普及工作,力争人人皆知,依法办事。
  此次培训会,既是普及新《条例》的培训会,又是物业管理社区化的推动会,对贯彻落实新《条例》,推动南开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