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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理事会2009年人事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日期:2009-02-19来源: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关于做好第九届理事会2009年人事调整工作的通知

中高学后(2009)2号

各省市区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后勤管理协会)、后勤管理分会各专业部:
    在教育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领导下,经过第九届理事会全体理事、秘书长和各专业部、内设机构的共同努力,后勤管理分会2008年度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主管部门和上级学会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全体会员单位和全国高校后勤系统的普遍认可。
由于最近一年来第九届理事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已经不能正常履行理事会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了确保第九届理事会组织结构的完整性,保证后勤管理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后勤管理分会决定对第九届理事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原则:
    坚持“一对一”的原则。根据后勤管理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调离高校后勤领导工作岗位的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一般由接任该工作岗位的领导同志担任。
2、调整程序:
    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先由各省市区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后勤管理协会)与本省市区的后勤管理分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工作岗位有变动的单位协商一致,提出拟调整的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名单,并报本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后勤管理分会秘书处。
    秘书处将各省市区上报的拟调整名单汇总后,交理事长会议审议并形成调整决议草案,再由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3、调整时间:
    各省市区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后勤管理协会)应于2月28日前将拟调整的理事(秘书长)名单报后勤管理分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206888(后勤管理分会办公室)
传真:0571-88206789
邮编:310058
讯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秘书处

    希认真做好调整工作并及时报后勤管理分会秘书处。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调整情况申报表.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