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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抓好学校甲流防控

作者:admin日期:2009-12-03来源:

教育部:抓好学校甲流防控

         一是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要进一步规范晨检信息收集报送程序,落实晨检工作负责人,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健全完善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晨检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确保晨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明确班、院(系)、校各级疫情报告人和报告程序,健全完善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联系渠道,明确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学校出现聚集性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包括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要扔入垃圾箱;不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的营养和睡眠;锻炼身体等,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落实培训工作,提高校医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对校医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高等学校校医院医务人员要主动参与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能力。

       五是认真落实教学与生活场所的通风。要将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作为班级管理与评比的内容,调动学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防控工作、自觉维护自身健康的积极性;高等学校要加强宿舍管理,通过宿舍管理员或生活老师督促学生做好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确保宿舍清洁、卫生、通风。

       六是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高等学校应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划分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学校应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患者的相关治疗工作。

       七是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加强全校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同时使学生了解校区防控工作的措施要求,教育学生摆正心态,避免恐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