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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国内首部校园保安标准

作者:日期:2010-09-02来源:

 

        9月1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并开始实施,《规范》对保安员的指甲、胡须都做了详尽的规范要求。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国内针对校园保安服务规范的首部地方标准,有望在全国推广。
保安不得动未成年人的玩具。在《规范》中,明文规定保安不得留胡须、戴首饰,巡逻时必须2人以上,装备必须齐全,除保障校园安全,应对突发事件外,还规定保安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教学物品、未成年人的玩具及物品等。
起草人之一、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和技术防范管理处副处长何智说,该《规范》也适用于打工子弟学校、补习班、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集中学习、活动、住宿场所所开展的保安服务活动。
首部校园保安规范可能全国推广。“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校园保安的服务规范。”何智称,目前,该标准已经得到公安部的重视,有可能在全国推广。北京校园已上岗或准备上岗的保安员,将陆续按照《规范》要求脱产培训。
北京校园保安在经过初步选拔培训后,必须经过心理测试,才能上岗执勤。首师大教育学院心理系副教授田宝说,保安心理测试在国际上应属首次应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般有5%的测试人员“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