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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资集体协商制2012年将全面推行

作者:日期:2010-09-27来源:

 

  今后,小企业和社会组织将逐步纳入工会组织;500强外企将“内外合力”建工会。9月26日,北京市总工会表示,到2012年,北京各企业将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将在各类企业间全面推行。
  社会组织将纳入工会体系内。北京市总工会公布了关于企业建立工会的总体工作目标。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今年年底,北京市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要达到6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2%以上;到2011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7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7%以上;到2012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一些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职工人数少而无法建立独立基层工会,社会组织也面临这个问题。对此,今后将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的形式,将这些小企业、社会组织纳入工会体系内。
  500强外企将“内外合力”建工会。
  自本月起,北京各区县总工会开始对辖区企业的数量、是否建立工会进行摸底排查。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外企,尤其是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建会工作的推进,将会作为重点。北京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县、街乡两级总工会加强与外企相关负责人的沟通协商,如果不支持建会要了解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做工作,消除顾虑转变认识。
  同时,北京市总工会还将积极向这些企业的职工宣传建立工会组织的意义、作用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启发职工要求建会的自觉性,形成“内外合力”推动建会。
  国有企业将提高职工工资分配比重。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2012年北京市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将重点协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通过集体协商,职工工资能有实实在在的增长。”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已开展了10个重点区域、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包括家政业、社区小商铺、楼宇等,截至目前已基本结束,各试点区域、行业均通过工资协商协议书的形式,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等。其中,光明北里社区所有小店的工资“门槛”定位每月1200元。
  北京市总工会负责人还表示,将根据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比如,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对于国有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市总工会特别提出,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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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集体协商内容: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及支付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