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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如履薄冰

作者:日期:2011-01-19来源:

 

谁动了我的退休金?
因为涉及退休金并入养老保险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改革因此推行受阻,一路磕磕绊绊。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
该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路径其实非常明确。首先,对庞大的事业单位队伍进行分类,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可直接并入机关单位,按公务员对待;经营类事业单位则直接转为企业,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对接。最终的改革对象是那些“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接下来,对这部分人实行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即改为由个人及单位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待遇将在有所平衡的基础上,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衡定。
同时,本着平稳过渡原则,养老待遇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一来,方案实施前已退休的可享受原退休待遇,这种待遇将比改制后的待遇高出很多。
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已近三年,但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将近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表示。
一直顽强应对改革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30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其中70%以上为高级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据悉,在现有3000余万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被改革”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人员占绝大多数。
改革的另一大目的是为了“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此外,对于公平性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系教研部教授李习彬表示,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有问题,如果公务员队伍不动,就难免招致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不平衡,“更何况改革的方案还是公务员们来制定和操作”。
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地处试点地区广东省的华南农业大学也被卷入“潮流”,一位已退休的教师称,当时有教师测算过,按老办法退休,退休金在3500元/月以上;若不申请提前退休,退休金则可能只有1600元/月左右。
  在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