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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

作者:日期:2011-05-02来源:

 

  山东规范高校7类服务性收费标准,对学生上机上网、补办证卡、资料复印等7类服务性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禁将这类服务性收费与学费合并收取。
  山东物价部门规定,高校在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服务的,费用每小时不超过1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30元;学生因丢失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需要补办的,每证(卡)不超过6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当然,教室、实验室、游泳池、体育场馆、公共浴室这种对外开放的,可适当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