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天津: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

作者:日期:2011-09-08来源: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各高校认真做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力度、规范管理、把好关口,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保证新学期学生食堂平稳运行和学校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为应对当前物价上涨形势,天津市高校要突出强调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
        价格稳定透明    确保食品安全
        各高校须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对学生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对食堂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学校承担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设备配置和更新以及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减免食堂用水、用电、用气费用;合理分担学生食堂中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经费。
        各高校应要求经营者每天公布原材料进货价格,让学生了解市场行情及饭菜价格成本构成;公布每份饭菜重量及质量,对荤菜要公布肉(蛋)所占比重(重量),确保不因原材料成本浮动影响饭菜质量;对饭菜价格要明码标价,便于学生监督。
        落实资助政策   严格准入制度
        各高校要把学生食堂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逐一落实好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落实好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对引进社会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的食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检查和管理,对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各高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采购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此外,各高校还要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各项安全防护设备正常运转,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