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安徽省:设立高校化债专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作者:日期:2011-10-17来源:

 

从今年开始,安徽省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设立高校化债专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从1999年开始,随着高校扩招带来的巨额资金需求,各公办高校纷纷开始进行“银校合作”,向银行进行贷款办学,有的甚至向学校内的老师进行集资借款。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公办普通高校银行贷款已达93.8亿元,对高校的教学科研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个别学校甚至运转困难,也影响了全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为切实减轻全省公办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财务风险,促进全省高校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11起,用两年时间,将全省高校贷款总规模降至2009年底的30%以内。为此,安徽省财政厅将从今年开始采取一系列化解债务的专项措施。
设立高校化债专项资金。2011-2012年,省级财政将安排10亿元省级化债专项资金,采取奖补方式,对化解债务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经费奖励。今年,安徽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5亿元和中央财政化债奖补资金4.68亿元,已全部拨付到高校。
提高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为确保2011年、2012年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分别达到8000元和12000元的目标要求,安徽省财政将在两年内新增投入59.46亿元。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和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16亿元,已全部下达到高校。安徽省要求各校必须将其中65%用于化债。
另外,积极统筹高校事业收入。安徽省要求,2011-2012年,所有负债高校必须将学校事业收入的15%以上用于化解学校债务,列入学校年初预算。有闲置校区的高校,要积极推进闲置土地置换工作,最大限度地筹集化债资金。
安徽省还要求各高校严格控制新增贷款,加强高校债务管理。明确省教育厅根据高校事业发展规划,核定高校基本建设总体规模,学校须在核定规模内申报新建项目和贷款。从严从紧审批高校建设标准、建设项目及其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