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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举措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作者:日期:2011-11-14来源:

 

为健全完善高校发展融资机制,减轻债务负担,化解债务风险,河南省出台政策:在2012年前,努力将截至2009年底的高校银行贷款余额减少三分之二,大幅降低债务风险。
  河南省要求,将高校银行贷款规模降至合理区间,并逐步建立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保障机制和科学发展融资机制。据悉,该省化解债务资金筹措实行高校自筹和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办法。高校自筹资金主要包括土地置换收益、统筹事业收入等,财政奖补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省辖市财政安排的化解债务专项资金。
  为引导和鼓励省辖市支持所属高校减轻债务,2011年、2012年在中央财政按照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奖励比例基础上,省财政再奖励5个百分点。化解债务工作将按照锁定债务基数、制定化解债务方案、签订化解债务责任书、偿还银行贷款本金、考核清算等程序进行。教育部门将同其他高校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各高校,根据锁定的债务基数和债务风险及财务状况,按照“因校制宜、一校一策”原则,确定化解债务目标,明确年度化解债务任务。河南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于次年2月底前对高校上年化解债务情况进行考核并清算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