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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积极建立高校学生食堂管理长效机制

作者:日期:2012-01-04来源:

 

教育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后,上海市教委立即结合上海高校实际,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办法,从五方面建立了上海高校学生食堂管理长效机制。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和成本合理分担原则
一是坚持公益性原则。逐步完善兼顾学生承受能力、财政支付能力、学校负担能力的学生食堂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保证在市场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价格基本稳定,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是成本合理分担原则。政府通过必要的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对高校学生食堂成本进行结构性控制;学校通过落实各项公益性政策降低学生食堂成本;餐饮单位通过改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学生作为消费主体,承担相应伙食成本。
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办学体制的差异性,学校自办食堂与引进社会服务的差异性,学生基本饮食与个性化餐饮的差异性,应采取不同管理机制。
二、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政策
学生大伙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实行房屋“零租赁”,免收管理费。食堂维修改造、大型餐厨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安全技防等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以及餐厨垃圾处置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应对食堂水电气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应当合理分担食堂中编制内人员和外聘人员工资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食堂营利,不得另行收取包括管理费在内的其他费用。学校开设大伙食堂以外的其他校内餐饮服务,取得的收益应当优先调控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三、建立降低成本、确保食品安全等保障机制
一是发挥市场在学生食堂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具备条件的学校稳步开放校内餐饮服务市场,引入优质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为学生餐饮提供多方选择。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餐饮实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融入社会服务业,为更多的学校提供服务。
二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建立和完善严格的高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原料可溯源体系。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食品添加剂管理。做好食堂餐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食物中毒事件信息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学校及师生员工多方监管,专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体实施,贯穿采购、运输、加工、销售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对学生食堂运行的监管。建立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对学生食堂价格水平、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建立高校学生生活指数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规范校内餐饮服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是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开展学生食堂原材料团体采购和合同储备。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工作,建立冷链物流基地,搭建资源共享、多方参与的农产品采购、储备、初加工和配送平台,建立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要求高校积极参与团体采购和合同储备,实现规模化效益,降低采购成本,稳定原料供应,减少安全风险。
四、实施食堂价格与成本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各高校要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其他食堂盈利等资金渠道,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大伙食堂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
二是学生大伙食堂价格与成本联动机制。学生大伙食堂成本上涨明显时,学校应当首先采取包括启动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等多种措施予以调控,确保饭菜价格基本稳定;成本上涨幅度超过学校调控能力,学校可根据滞后、低幅、低频、控量的原则适度调整价格,缓解成本压力;成本上涨幅度超过学校和学生承受能力,政府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必要的临时性补贴,保持高校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是建立学生食堂价格调整风险评估机制。高校食堂价格变动必须以各项公益性政策落实到位为前提,并经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成本测算和风险评估,根据测算和评估结果启动价格调整或临时性补贴措施,并做好相应宣传和监管工作,防止随意性上调价格和“搭车”涨价诱发不稳定因素。
五、明确各方主体职责
一是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加强对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的监管,协同制定建立学生食堂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公益性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充分发挥高校的主体作用。要求高校把建立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落实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下大力气规范校内餐饮服务管理。学校要保证食堂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编制,选派优秀干部负责学生食堂的管理,为学生食堂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挥后勤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作用,逐步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制订服务规范、标准和操作细则,提高伙食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制订成本核算和后勤服务行业标准。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加强业内信息交流,树立优质品牌企业,通报不良服务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开展行业培训,推广先进餐饮管理模式。
四是督促服务实体承担责任。要求服务实体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与学校的约定进行经营活动;深入研究高校学生食堂的特殊性,坚持微利经营、守法经营;要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要认真听取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经营服务作风,提高经营服务水平;要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是鼓励学生参与食堂管理。要求学校和餐饮服务实体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成本核算要公开、透明,价格调整要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积极鼓励学生参与食堂民主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和组织的监管作用,使学生伙食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和谐。
六是建立学生食堂工作问责制。要求高校切实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解决学生食堂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学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