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暖季,鲁东大学东区供热采取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经学校招标采购,后勤集团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对东区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对东区供热考核合格后,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固定数额采暖费。这是国家极力推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我校供热工作中的成功应用。11月中旬,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和节能服务公司组织员工连续奋战4个昼夜,完成了节能设施改造。
东区供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我校节能降耗和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增添了亮点,产生多重效益:一是企业投资改造设施后,在满足采暖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节能,减少了能源消耗,减少了我校东区采暖费支出。合同约定的采暖费低于之前任何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二是节能改造投入和供热超支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收益由校企双方按合同约定分享,学校无需事先投入、有权分享收益。三是避免了东区供热热流量每天人工调控操作,减少了阀门磨损和人工作业,降低了东区供热运行中人员经费支出、设备维修与更新支出。(鲁东大学后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