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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向大中专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作者:日期:2012-06-13来源: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大中专学生生活造成的影响,海南省决定给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一次性发放2012年春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要求在6月2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上。
海南省规定临时生活补贴对象是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补贴标准是每生每月15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3月至6月)。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市、县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市、县级财政资金安排。
海南省要求各市、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在6月20日前将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的监管。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责任,组织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加强学校食堂价格监管,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确保饭菜价格总体基本稳定。有条件的市、县可给予学校食堂适当补贴,减轻学校食堂经营负担。
海南省物价联动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导,对不按规定发放以及挤占挪用生活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