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人社部: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

作者:日期:2012-06-15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李静湖6月日在清科第二届中国医疗健康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表示,人保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重特大疾病方面的保障问题,下一步有望出台政策进行支持。
医保政策加码。据介绍,未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将充分发挥,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目前,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处于加速推进阶段,将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政策将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李静湖表示,研究重特大疾病政策的出发点是避免“因病致贫”的出现。
卫生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曾提出,对于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年底前将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血友病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此外,济南、辽宁等地也相继划定大病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