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袁贵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作者:日期:2012-06-20来源: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2011年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批示21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延东同志在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在完善制度、源头治本、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家信访局共收到群众反映教育问题的来信1.2万件次,同比下降15.1%;其中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来信109件,同比下降37%。一年来的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资源开发需要。2011年,一系列重大教育惠民政策和项目深入实施,中央财政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720亿元,同比增幅11.48%;提高了“一补”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100元;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政策,中央财政拨付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7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60亿元,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央投入500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压缩了乱收费空间,有力保障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坚持促进公平,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教育部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从源头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建立省部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机制。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二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到50%左右。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近5万人,覆盖21个省份的1.6万余所农村学校。四是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宣传活动,对办学特色突出的594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择校,减少盲目择校。
  第三,坚持规范办学,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一是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紧紧抓住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象,即“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对“占坑班”、“点招”、“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治理措施。年初,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抓好文件落实,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推动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工作方案,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方案。二是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在国办的协调指导下,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强化审查的思路,以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为目标,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强化审查,做好评议推荐,严格实行“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管好教辅材料选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明确了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质量、市场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工作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意见。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改制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清理规范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公办普通高中,清理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已清理规范1969所,完成目标任务的98.4%。四是坚决治理中职资助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公安部身份证认证中心信息系统的对接,清理8万余名虚报注册人员,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注册、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建立健全了公示制度,保证了国家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五是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幼儿园收费原则、程序,并就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提出了要求。
  第四,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始终把检查监督作为经常性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对乱收费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开展全国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春季和秋季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有关省份的治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收费检查、专项审计调查、出版市场检查等,坚决查处违规收费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行业自律。二是加大挂牌督办和直查直办力度。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对14件中央领导批示件进行跟踪督办,对237件实名举报、情节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结合专项检查对1728件乱收费问题进行了实地督办;对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直查快办,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新闻出版总署查处涉及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的重点案件89起,吊销了买卖书号的广东珠海出版社的图书出版经营许可证。
  第五,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2011年,召开协商会议15次,围绕加大财政投入、治理择校、教辅管理、幼儿园收费、高中改制等问题集中的领域出台了10项制度,逐步形成了涵盖各级各类教育规范收费的制度体系,为治理和规范乱收费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各级教育部门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推进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创新机制,纠建并举,倡导良好作风。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机制。2011年,全国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通了66部举报电话和33个举报邮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公布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二是完善信访举报反馈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反映教育行风问题的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三是建立行风问题通报机制。教育部通报了16所学校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国家发改委网站曝光了8所学校乱收费典型案件,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10起中小学教辅重大案件,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均做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是建立教育行风评议机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行风情况民主评议,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行风测评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的结果,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参与、狠抓落实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个别地方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强,对行政区域内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不力;一些开展多年的专项治理成果还不够巩固,有的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生;一些学校仍存在乱办学、乱办班、乱收费,甚至套取、挪用教育资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教育部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延东同志的指示要求,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依靠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坚持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加强行风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