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2]45号

作者:日期:2012-09-03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  国务委员
  副主任:袁贵仁  教育部部长
      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朱之鑫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利民  教育部副部长
      陈小娅  科技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王 伟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郭允冲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侯 凯  审计署副审计长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