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国务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作者:日期:2013-05-16来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部署四川芦山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并适时启动恢复重建工作,研究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会议决定,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今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特别是知名高校。按照高考程序和确定标准,将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大、农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
会议指出,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达699万人,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应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一要落实现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二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更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基层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持续的就业帮扶。三要鼓励自主创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降低自主创业门槛。四要完善就业服务。各地可将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适当支持。毕业生异地求职,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五要开展就业帮扶。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今年起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适当提高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六要促进就业公平。严防招聘过程中出现性别、民族、残疾等方面的歧视。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切实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鼓励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