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北京:三年内全市高校将普配食品安全检测设备

作者:日期:2013-06-17来源:

 

        北京市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7日正式启动。6月16日,市食品办新闻发言人透露,三年内北京高校将普配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今后,学生也将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常态化管理。据食品办介绍,市教委计划在三年内,在全市普通高校,有规模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堂中,配备数字化食品卫生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扩大食品安全监控范围,使食品安全预警前移。今年,作为市政府为民办的重要实事,将为150家高校食堂、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单位以及大型集体用餐单位,配备食品安全自检设施,强化自主检测能力。
        “食品安全知识将纳入中小学教材。”市食品办新闻发言人唐云华表示,到“十二五”末,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目前,北京市已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初中《安全应急与人防知识》、小学《安全应急与自护》等北京市地方教材,作为重要内容讲解,通过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全面提高。
         据悉,下半年市教委将出台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的管理办法,将食品安全作为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的首要条件,对社会餐饮企业承包高校食堂进行重点检查,要求承包单位健全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制度,并纳入信用管理。
        “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据介绍,目前,本市已有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部分高校,率先由学生会、学生社团、志愿者组织参与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宣传周第一课讲“司法解释”。 今年5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作为本市宣传周活动的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解决了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中的一些法律技术难点。
        《解释》首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什么才算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解释》对此予以列举,其中包括了“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违法生产经营者予以严惩。
        市食品办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处处长冯源说,《解释》将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后的第一课,面向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6个区县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进行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