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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顺利通过工信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预验收

作者:hrbeulg日期:2013-11-15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预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工信部机关服务局副局长付京波一行4人对哈尔滨工程大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预验收,学校顺利通过预验收。

  

11日上午,哈尔滨工程大学召开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预验收会议。工信部机关服务局副局长付京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处长李强、外事办主任李凯,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处处长穆文刚,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刘志刚、校长助理董国强出席会议。  



 

刘志刚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他指出,学校一直高度重视节能减排、节约能源资源等方面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多种活动宣传节能减排、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希望通过本次预验收,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员工能源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并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工作,进一步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保护校园环境,合理有效使用能源资源,为加快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董国强从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2013年度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三个方面汇报了学校有关工作的总体情况。  

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就学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节能改造项目需求论证情况进行了汇报。  



 

付京波首先传达了中央关于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简要介绍了本次预验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学校近年来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就学校能源审计、节电节水管理、太阳能如何合理使用、节能改造项目自筹经费接受比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预验收期间,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学校锅炉房、启航活动中心变电所、学校节能监管平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要求。

据了解,201210月,哈尔滨工程大学进入国家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围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刘志刚为组长,副校长姚郁、校长助理董国强为副组长的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节能环保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节能工作,相继出台了《哈尔滨工程大学节能管理条例》、《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节约型校园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并通过加强人员培训、节能减排宣传周、“光盘”行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