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实践

浅谈改善高校青年教师住房情况的几点对策

作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资处樊鹏日期:2014-01-09来源: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引进的青年教师也逐年递增。在目前全国房产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因住房问题造成高校优秀人才流失的现象屡见不鲜,青年教师住房安置工作已成为当前高校后勤非常突出的难题。青年教师自身具有“受教育年限长、无积蓄、收入低、处于婚育期”等特点,如何解决好这些青年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使他们能够安心在校工作,是重要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是摆在高校房产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当前高校青年教职工住房情况现状

    一,各类房源远远不能满足青年教工需要;青年教师住房的房源可以分为:校内住宅、单身宿舍、周转过渡房等;我校房改办09年和11年对新建住宅楼分配了两批教职工入住,一定程度上缓解青年教工住房需求的压力,然而从116月后新进教职工面临无房可分;学校青年单身公寓数量为600余间,于12年底也已全部分配完毕;周转过渡房也存在着房源紧张的问题。

    二、住房货币化补贴缓解青教住房压力,但是面对市场仍然是杯水车薪;1998 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各地遵循制度较大地改善了教职工的住房条件。但是,近年来随着全国住房的价格成倍增长,像西安2013年平均房价就达到了每平方米7300元左右。而高校青年教职工绝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博士硕士,没有经济基础,收入不高,又面临婚育问题,补贴计算公式中各项系数低,实际拿到手的补贴金额远远不能近年内在本城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完善住房补贴制度,为青年教工设置各种类型补贴补助;

    在兑现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基础上,各学校应该提供各种类型的补贴政策,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目前一些高校已经能够给青年教师逐月发放货币化补贴。我校目前出台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从2008年开始向青年教工发放国家货币化补贴。但是,对于在学校没有租到或购买住房的高校青年教师,补贴金额并不能近期内解决其住房问题。

    为推进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改革,改善教师住房条件,稳定教师队伍,我校依据自身房源情况,一是于20136月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进教职工住房专项补贴实施暂行办法》,针对学校无房的青年教工,办法规定了补贴标准,如图1,补贴期限结合实际情况定为8年比较合适,时间太短,青年教师还达不到购房条件,时间太长专项补贴也失去原有意义。其他学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发放安家费或购房款等货币化形式,使青年教师短期内增加积蓄,缓解购房压力。

职级

正高职称

副高职称

博士学位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人员

补贴

标准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1

    二是对在学校09年、11年分房时购买住房时的青年教师,继续按西电后〔20031号文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期高层职工住宅楼集资预售办法》中所规定的“第二期高层职工住宅集资各类人员最低补贴额度”执行。其中获博士学位的青年老师可一次性补贴3万元。

    三是对于已经在学校09年、11年分房时购买住房的博士、硕士,学校制定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对2003年元月20日(即学校二期高层职工住宅楼集资报名截止时间)以后入校,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校购房时,学校分别再给予博士学位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4万元,硕士学位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

    二、加强周转房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周转房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的作用;

       1、建立健全周转房管理制度,规范周转房管理;

    要注重制度建设,着力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制度体系,使承租人的行为有制度约束,做到 “知可为与不可为”、“能可为与不可为”。要努力形成用制度管理周转房租配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周转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总之,要切实从源头上把关,做好周转房入住前的工作,坚持将周转房租配给真正有需要的,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将不合理的租配问题消除在最初阶段。

    要完善周转房入住后的使用管理制度。要实行“高房补、高房租”政策,切实把周转房分配到切实需求、有实际困难的职工手中。对于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要进行公示,在更广的范围内接受监督。周转房使用中的管理至关重要。这一环节关系到周转房能否公平、公正的分配。要核查教职工的住房信息,对于核查满 3 次不是教职工本人居住在周转房的,要求相关教职工退回周转房。对于不符合租配条件的教职工,要通过适当的形式收回周转房。对于出租周转房谋利的,更要坚决制止。

       2、加强周转房监管力度,确保周转房真正为青年教师使用。

   周转房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成立各种监管小组,加大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周转房租配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周转房分配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监管周转房的使用问题。学校要成立住房管理委员会作为周转房租配管理的决策机构,从总体上规划和指导学校周转房的租配工作。学校还要成立专门的房管部门作为周转房管理的职能部门,执行各项周转房管理规定,对周转房进行分配和管理,制定房屋维修计划以及预算所需费用,汇总房租报表,收集整理教职员工对房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三、及时回收学校各类房源,减轻青年教师住房压力。

    打击取缔占房行为,及时回收抢占房、除名人员占房。可以联合学校保卫部门、后勤部门联合管理,确保空房源始终掌握在学校手中;加强周转房使用监管的力度,个别教职工恶意霸房的行为,情况严重的提交纪检部门处理。利用单元入户指纹门禁及监控系统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干扰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可以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协调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将暂时不用的学生宿舍移作周转用房使用;妥善处理周转房中遗属租房等问题;对于空房源如何有效管理,在维持稳定的基础上,寻找有效的切入点,提高住房科学管理的水平。加强房管部门的执行力度,采用提高周转租金、校园LED大屏公告、学校房改网站及电视台对其负面宣传等手段,及时回收学校各类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