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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学院后勤集团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作者:jlxyhqfwzx日期:2014-03-19来源:

 

3月14日上午11时,金陵学院后勤集团联合学院学生会、教育超市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活动仪式上,金陵学院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江苏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此次活动主要是促进学院内的经营商户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树立“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观念,同时使广大在校学生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金陵学院院长顾问王殿祥、副院长钱国兴以及南京市浦口区工商局、消协的领导为同学代表颁发了志愿义务监督员证书。浦口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现场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宣传维权的重要意义。商业网点的经营户为学生们提供了自行车维修、眼镜维修、电脑维修糕点品尝、理发等免费服务。现场的同学们还品尝了由教育超市制作的巨型蛋糕。
(田野)